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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外国人与中国的雇主签定《聘用意向书》。

2.雇主到到当地劳动局办理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》,需要资料有:

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
②聘用外国人原因报告

③聘用意向书

④外国人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及护照复印件

⑤ 近期健康证明复印件

⑥填写外国人申请表 ( 在申办单位处盖章 ) 一份,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贴表上 。)

3. 雇主到所属区商务局及市商务局审批核准后,可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《工作邀请函(通知签证函)》及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》,需要资料有:

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
②申请书

③护照复印件

④外国人就业许可证

4.外国人凭《工作邀请函》《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》,到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申请工作Z签证。

5.外国人来华后,与雇主签定《雇用合同》。

6.雇主应在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,持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》和《雇用合同》及外国人有效护照到就业城市当地的劳动局为其办理《就业证》。

7.外国人应在入境后的30日内,持《就业证》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《居留证》。

外国人在华工作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签证,一般是Z类签证(12 个月长度),签证到期后可在中国境内延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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